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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2727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2-07-07 16:0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语种: 信息格式:
标  题: 晋交建函〔2022〕26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65号建议的答复

晋交建函〔2022〕26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苏根代表:

您好。您与11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临汾市隰县黄土镇341国道(原328省道)改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国道341隰县黄土镇段改线工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国省道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56号),普通国省道由我厅授权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由临汾市政府和隰县政府组织开展本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我厅将指导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受疫情防控影响,答复有所延迟,在此对您深表歉意。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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