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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3051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2-06-21 15:06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关键词:
语种: 信息格式:
标  题: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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