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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温度 美好“晋”行时】普法小课堂⑱~

日期: 2025-07-07 11:22:37 来源: 山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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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课


违法行为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

情节及后果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能够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经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自行拆除相关设施,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和后果的。

裁量标准

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行政法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公路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设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

处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四条: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或者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强制拆除收费设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句话攻略

公路不是收费口,

私设关卡要收手!

执法来了别犯轴,

拆杆退钱快低头。

平安到家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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