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温度 美好“晋”行时】普法小课堂㉔~
日期:
2025-07-30 08:28:44
来源:
山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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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课
违法行为
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情节及后果
确有通行困难未能载到小区内或者村道的。(恶劣天气、老弱病残等情形例外)
裁量标准
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部门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处罚依据
【部门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句话攻略
约车不到别着急
先看原因在哪里
小区村道进不去
确有困难通行难
这些情形不处罚
规矩是铁也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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