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执法有温度 美好“晋”行时】普法小课堂⑥~

日期: 2025-05-16 08:12:30 来源: 山西交通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


第六课


违法行为

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情节及后果

1.首次违法。

2.改装车辆的行为轻微,能当场恢复原状,且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

3.按执法部门要求整改并恢复原状的。

4.未因改装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的。

5.该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同时,不存在超限超载或超员运输违法行为。

(需同时满足)

裁量标准

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处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句话攻略

私自改装耍威风

罚款扣车一场空

合法运输稳当当

平安赚钱路长长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