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1266 | 信息分类: | |
| 发文机构: | 生成日期/有效期: | 2026-01-13 16:49:11 | |
| 发文字号: | 关键词: | ||
| 语种: | 信息格式: | ||
| 标 题: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108线襄汾—曲沃—侯马过境改线工程采用自由流模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108线襄汾—曲沃—侯马过境改线工程采用自由流模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国道108线襄汾—曲沃—侯马过境改线工程采用自由流模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等相关事宜的请示》(晋交财发〔2025〕3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道108线襄汾—曲沃—侯马过境改线工程采用自由流模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8年。
二、该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标准如下:
(一)客车收费标准

(二)货车收费标准

(三)大件运输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
6类(轴)及以下大件运输货车按其实际车型分类执行货车收费标准。6类(轴)以上大件运输货车以6类(轴)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每增加1轴递增0.2倍的基数,最高增加2.4倍的基数。6类(轴)及以下专项作业车按其实际车型分类执行货车收费标准。6类(轴)以上专项作业车执行大件运输货车收费标准。
(四)其他
摩托车执行1类客车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三、该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票据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
四、其他事宜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晋公网安备14010502051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