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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2841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5-05-28 09:09:5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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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项目沁源至古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项目沁源至古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项目沁源至古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晋政函〔2025〕36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项目沁源至古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晋交财发〔2025〕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项目(黎霍高速)沁源至古县段,G2211K116+241处设置灵空山收费站,位于长治市沁源县灵空山镇柏子村;G2211K125+045处设置古县北收费站,位于临汾市古县北平镇南平村。

二、该路段收费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28日。待黎霍高速全线交工验收后,再行批复全线收费期限,收费起始日以黎城至沁源段实际收费日起算。

三、该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19〕126号)。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乙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货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车型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四、该路段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票据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

五、其他事宜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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