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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43328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4-12-25 14:37:1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语种: 信息格式: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主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主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晋政函〔2024〕151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主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晋交财发〔2024〕4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主线段设置匝道收费站5处,G2003K157+538处设置古交南收费站,位于古交市邢家社乡邢家社村;G2003K178+990处设置古交西收费站,位于古交市梭峪乡郝家沟村;G2003K251+668处设置泥屯北收费站,位于阳曲县泥屯镇思西村;G2003K272+945处设置大盂东收费站,位于阳曲县大盂镇安生村;G2003K292+056处设置凌井店收费站,位于阳曲县凌井店乡凌井店村。

二、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主线段收费期限暂定3年,自实际收费日起算。待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所含太古高速公路联络线交工验收后,再行批复全线正式收费期限,全线收费起始日以主线段实际收费日起算,主线段已收费时间计入全线收费期限。

三、该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19〕126号)执行,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乙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货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车型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四、该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票据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

五、其他事宜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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