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2260 | 信息分类: | 规划及解读 |
| 发文机构: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生成日期/有效期: | 2012-03-13 00:00:00 |
| 发文字号: | 关键词: | ||
| 语种: | 中文 | 信息格式: | 文本 |
| 标 题: |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资源布局规划研究 | ||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资源布局规划研究
一、概述
1.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现状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行使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的路政、运营、养护等实行管理。
山西高速公路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建设管理体系,而运营管理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其模式需要根据路网的发展,在运营中不断积累经验,进行研究、总结和调整,以便更好地指导高速建设管理的实践。
2.规划研究的目的
随着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大幅度的增长,建立与路网发展相匹配、相适应的运营机制,形成功能健全的、机制完备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整合高速公路资源,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和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规划研究的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研究是针对3纵11横11环及连接线的路网进行统筹规划,管理资源的布点设置在总规划的范围内进行。本规划研究的期限为10年。
本次研究规划主要研究高管局下设的各区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运营管理体制及管理资源配置布局规划,规划的主要目的是要充分考虑管理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管理效率。
主要规划内容包括:
1.管理资源布局规划
(1)分析确定全省高速公路管理资源的机构设置层次、组织结构框架等;
(2)分析确定各级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并分析制定山西省高速公路应急反应机制;
(3)根据现有路段的管理现状并结合最新的路网规划,合理布设各级管理机构,包括各地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运营管理处、路政及养护站点的设置等;
(4)确定各级管理机构的部门组织及各级机构的人员配置、房建规模、征地等附属设施规模。
2.服务设施布设规划
从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及运营角度出发,分析研究国内和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通过现状总结问题、得出结论,确定山西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设置间距、设置规模。
3.交通安保
对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设置进行简要的描述,主要包括避险车道、降温池、特长隧道、连续长下坡、急弯、紧急停车带等。
4.机电系统规划
机电系统主要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供配电设施四个系统规划,机电系统规划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内,但建议本规划管理体制相关内容确定后,对原有机电系统规划做进一步的调整。
1.管理资源布局规划
(1)根据山西省目前管理体制现状及将来路网扩大管理的需求,推荐采用图1-1所示的三级机构的设置方案。
(2)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设置一整套应急预案和处理协调机制,满足省内5·30应急救援要求(5分钟接警,30分钟到现场)。
(3)管理资源的总体布设原则为:根据各高速公路管理分局路段项目的总体投资性质、建设年限的安排序列、路网现状、管理里程等,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布设,对管理资源进行规划。

图1-1 组织结构框架
2.服务设施布设规划
(1)高速公路服务设施间距的确定
服务区平均间距原则上为,一般不宜超过,而且两服务区之间应设置停车区,停车区与服务区或停车区与停车区之间的间距一般为15~25km,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基本一致。
对于货车比重较高或者断面交通量大的路段,服务区的设置宜相对密集;对于运行时间、运输距离较长(如过境运输等)的车辆,服务需求的频次较高,服务区设置也应相对密集;路线所在地形、地理条件等因素也影响到服务区的合理间距。
(2)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规模的确定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置规模为80-120亩;停车区的设置规模为20-25亩。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置规模为120-160亩;停车区的设置规模为25-30亩。其中高限和低限的确定主要依据交通量以及交通流中货车的比例。
二、山西省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
(一)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09年山西省交通厅对原《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进行了调整,编制了《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规划的总体布局如下:
山西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调整规划为3纵11横11环。由3条纵线、11条横线、11条环线及连接线组成,形成纵贯南北、承东启西、覆盖全省、通达四邻的高速公路网络。
(二)山西省高速公路网现状及建设安排
1.实施序列安排原则
从国家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从构建综合运输大通道的要求出发,坚持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有机结合,统筹考虑、重点突出,效率优先、协调发展,优先安排国家项目、重要横线和环线。
2.阶段建设目标及建设重点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全面建成“三纵十一横十一环”高速公路网,通车总里程达到,形成开放型的高速公路网络。
(三)管理资源布局规划的依据
本次管理资源布局规划是针对3纵11横11环及连接线的路网进行统筹规划,管理资源的布点设置在总规划(已通车里程约,新增里程约)的范围内进行。
三、山西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组织结构
(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基本业务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管理内容多,包括路政、养护、信息监控、收费、通信网络、机电设备维修、服务、应急指挥和交通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个大的系统管理工程。这要求管理体制依据管理范围的大小、职能的不同而分为各种层次,故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具有职能分工的专业性、管理机构的层次性、运行机制多样性等特征。
(二)确定管理机构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路法 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
经营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业法人建设、经营和管理。
3.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另外,该条例对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服务与收费、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均在法规方面给予了详细的规定。
通过对以上法律、法规项目相关条文的分析,可以作为本次资源布局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指导具体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工作。
(三)全省高速公路管理资源组织结构框架

图3-1 三级管理机构设置示意图
根据山西省目前管理体制现状及将来路网扩大管理的需求,推荐采用方式三的三级机构的设置方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是省交通厅的下属事业单位,统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和管理工作。高速公路管理分局按照11个地市设置,负责所辖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和养护管理工作。各高速公路管理分局下设一定数量的运营管理处。在正常运营情况下,由各地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负责所辖道路的日常管理;如出现突发事件,则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可以随时调度、指挥下级管理单位,包括运营管理处。
运营管理处纳入各地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作为各分局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运营管理处按照路段划分,分管相应的基层管理单位(养护、路政、收费站、治超站点等)。管理处是道路管理的重点环节,是执行快速反应、紧急救援、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最直接、最具体的管理机构。
(略)
(略)
六、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一)概述
我国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还相对较缺乏,一般参照《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和《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中对服务设施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两个规范的要求,服务设施的用地指标及设置间距如表6-1所示:
|
服务设施类型 |
用地指标(亩/处) |
设置间距(Km) |
|
服务区 |
60~80 |
50 |
|
停车区 |
15~18 |
25 |
表6-1 服务设施的用地指标及设置间距
影响服务区、停车区设置的因素众多,主要包括预测交通量及交通流的性质、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汽车加油加水及养护维修需求、)建设与经营的便捷性及经济性等方面。
通过对山西省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布设的调查,考虑上述服务设施的主要影响因素,结合目前已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山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合理的布设间距。间距的布设原则为:
服务区平均间距原则上为,一般不宜超过,而且两服务区之间应设置停车区,停车区与服务区或停车区与停车区之间的间距一般为15~25km。与此同时,也要考虑到每条线路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对于货车比重较高或者断面交通量大的路段,服务区的设置宜相对密集;对于运行时间、运输距离较长(如过境运输等)的车辆,服务需求的频次较高,服务区设置也应相对密集;此外,路线所在地形、地理条件等因素也影响到服务区的合理间距。
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规模大小与设置间距、道路交通量、交通流的性质有关。因此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应根据预测交通流量与服务设施的利用率,确定停车车位数,根据停车车位数计算出其它设施规模,从而确定其用地和建筑规模。服务区、停车区宜按高速公路开通后20年的预测交通量进行设计。
针对上节提到的影响服务设施规模的主要因素交通量、布设间距和交通流等,具体到山西省高速公路而言主要为:
1.根据省内在建的多个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研报告的预测值,大部分高速公路在建成后10年内的主线年平均日交通量能够达到20000辆以上的规模,20年远景交通量则大部分在30000辆以上;
2.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设置推荐值为,停车区和服务区的间距的推荐值在15;
3.在交通流的组成中,货车的比例基本在50%以上。
综合以上各种因素,同时结合已建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确定服务设施的规模如下:
对于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置规模为80-120亩;停车区的设置规模为20-25亩。
对于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置规模为120-160亩;停车区的设置规模为25-30亩。
其中高限和低限的确定主要依据交通量以及交通流中货车的比例。
此外,在具体的路段设计中,确定合适的服务规模还需要从是否靠近大城镇或风景区、行程间距、交通性质、城镇密度、道路重要性、服务功能的协调布局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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