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及通行路线的公告

日期: 2019-01-03 09:20:18 来源: 忻州日报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

为持续改善忻州市区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给忻州城区造成的空气污染,根据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设置忻州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
  一、示范区范围
  示范区具体位置南至南环街(含),北至旭来街(含);东至东外环〔(G108)不含〕,西至西外环〔(G208)不含〕。自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示范区内持“特需车辆”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通行证准予通行,其余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一律禁止进入示范区内。
  二、所有过往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按以下优化线路通行
  (一)从原平市方向驶往静乐县(省道S313)、宁武县(省道S312)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二)从原平市方向驶往太原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东外环(国道G108),转台忻线(省道S311),从台忻线曹张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三)从静乐县(省道S313)、宁武县(省道S312)驶往太原市、原平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四)从定襄县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台忻线(省道S311)曹张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五)从太原市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国道(G108 线)豆罗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三、备用路线
  当优化线路发生交通拥堵、道路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通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各分流管控点启用以下备用路线通行。
  (一)从原平市方向驶往静乐县(省道S313)、宁武县(省道S312)的车辆遇西外环(国道G208)不能通行时,立即从东外环(国道G108)分流车辆出境。
  (二)从原平市方向驶往太原市方向车辆遇东外环(国道G108)、台忻线(省道S311)不能通行时,立即从西外环(国道G208)分流车辆出境。
  (三)从静乐县(省道S313)、宁武县(省道S312)驶往太原市、原平市方向的车辆不能通行时,立即分流车辆从和平西街上高速分流出境。
  (四)从定襄县驶往忻州市的车辆(省道S311)从曹张不能上高速时,立即分流车辆从东外环(国道G108)出境。
  (五)从太原市驶往忻州市的车辆国道(G108)豆罗高速口无法上高速时,立即从东外环(国道G108)、西外环(国道G208)分流出境。
  四、凡特需车辆确需驶入示范区的,须到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通行手续,按指定的路线通行。
  五、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