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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公告

日期: 2018-09-09 20:3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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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管控运城市区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通行秩序,规范过境货运车辆通行路线,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的道路扬尘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针对交通污染的突出问题,决定从即日起,禁止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在运城市建成区内通行,过境车辆优化通行路线绕行高速公司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禁行范围

运城市建成区内

三、绕行线路

(一)由西向东、向北、向南方向

由永济方向经运风高速驶入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要由运城绕城高速的西口驶入运城绕城高速行驶;

(二)由北向西、向东方向

由临猗、万荣方向驶入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由大运高速运城北口驶入大运高速行驶;

(三)由北向南方向

由临猗、万荣方向驶入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由大运高速运城北口驶入大运高速后,再驶入运城绕城高速向南行驶;

(四)由东向西、南、北方向

由夏县、闻喜方向驶入的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车由大运高速运城机场高速口进入大运高速行驶;

由平陆方向驶入的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车由运城绕城高速东郭口进入运城绕城高速行驶;

(五)由南向东、向北、向西方向

由永济方向经解州驶入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要由运城绕城高速解州口驶入运城绕城高速行驶。

四、特殊车辆通信规定

军队、公安所属货运车辆、工程救险车队执行任务时,不受禁行规定;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养护车、洒水车等正常作业时,不受禁行规定;城区施工及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等保障城市运行管理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确需驶入禁行区域内的,应凭有关文件、行驶证等证件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处罚规定

为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禁行规定,服从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之规定,予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不服从交警管理,阻碍执法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运城市盐湖区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

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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