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
近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转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的通知》,提倡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哪些场景应佩戴口罩?
通知全文
关于转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的通知
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2号,以下简称《新指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贯落实
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引导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要逐级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详细解读《新指引》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应佩戴口罩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做好指导服务
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养老、社会福利、学校等重点机构,指导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人员管理,精准落实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确保重点机构疫情平稳。
三、压实“四方责任”
要持续落实“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紧盯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新指引》相关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山西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