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4612 | 信息分类: | |
| 发文机构: | 生成日期/有效期: | 2025-08-22 15:49:56 | |
| 发文字号: | 关键词: | ||
| 语种: | 信息格式: | ||
| 标 题: | 晋交提函〔2025〕35号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09号提案的答复 | ||
晋交提函〔2025〕35号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09号提案的答复
姚文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无人驾驶交通管理体系,助力智能网联汽车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立足《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国家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山西省作为能源大省和产业转型示范区的定位,围绕法规建设、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产业协同及示范应用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与我省交通强省建设目标高度契合。特别是所提“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山西省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加大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新建道路和城市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智能网联汽车需求,预留相关通信、感应设备的安装空间,全方位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对交通基础设施的要求。积极引进和培育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龙头企业,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与交流,形成协同创新的良好生态。在阳泉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太原、大同等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示范运营。”等建议是中肯的,对我厅相关工作的后续开展是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我厅完全赞同提案的核心观点,并将逐条吸纳建议内容。
目前,我省正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规体系建设。2023年12月8日,阳泉市正式公布了《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山西省首部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的出台,为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进一步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为科学、高效地推动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助推我省尽早实现“交通强省”目标,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您所提的意见,具体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协同推进条例制定。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等单位,参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条例立法调研,重点围绕事故责任认定、数据安全、保险配套等核心议题展开,尽早完成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条例制定并推动实施。
二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我省已成功入选国家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我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复意见,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山西特色的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标准规范,为全国提供山西经验和山西方案。
三是推进产业协同与示范引领。我厅将配合相关部门联合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骨干企业,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依托我省能源运输需求,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示范运营。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公网安备14010502051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