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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20198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1-11-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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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序号部门事项名称法律、法规设定依据规章等程序性规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
1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市、县交通运输局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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