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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5032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4-08-15 15:45:4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语种: 信息格式:
标  题: 晋交建函〔2024〕35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33号建议的答复

晋交建函〔2024〕35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33号建议的答复

范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氢能是我国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您不仅指出了氢能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急需破解的问题,而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这对我厅相关工作的后续开展具有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厅在绿色交通领域持续发力。一是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氢燃料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示范应用,2023年吕梁孝义市新增氢燃料电池公交车5辆。二是提升运输装备清洁化水平。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2019年至2021年共淘汰注销152836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完成淘汰目标数量的110.67%。在城市客运领域持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截至2023年底,全省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数量分别为326辆、1818辆,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为100%和95.38%。三是促进绿色交通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联合中国工程院山西战略研究院探索开展了“电气化公路”“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氢能源汽车”等新领域相关研究。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推动氢能在交通运输领域的示范应用。一是全省域鼓励推广甲醇、氢能等新能源汽车,打造我省汽车产业新格局及新经济增长点。在太原、大同、忻州、吕梁等地开展城市公交车等燃料电池商用车试点。支持美锦能源、鹏飞集团、晋南钢铁等企业在太原、吕梁、临汾、长治等地率先开展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二是打造“氢能走廊”,重点推动燃料电池车辆在煤炭、钢铁等领域城际运输的示范应用,同时探索与京津冀、河南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氢能示范线合作对接,开展中远途运输。三是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跨产业协同平台,壮大氢能创新研发人才群体。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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