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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5031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4-08-15 15:45: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语种: 信息格式:
标  题: 晋交建函〔2024〕49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84号建议的答复

晋交建函〔2024〕49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84号建议的答复

曹国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四好公路”管理养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道路规划和设计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规划和设计,印发了《关于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市县科学编制规划,注重路网衔接。要求在规划设计阶段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注重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和生态环保,因地制宜选取农村公路技术等级进行建设,并对关键技术方案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审核,确保农村公路满足等级公路建设指标。

二、关于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完善交通安全实施的建议。

2023年我厅在汛期、冰冻降雪等时间节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影响路段、桥梁涵洞、安全防护设施等重点部位,有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排查。联合省公安交管部门印发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等路段,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整治,共排查出425处隐患路口路段,已全部完成治理。

三、关于制度化养护的建议。

我厅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资金、技术保障,实行“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的管养体制。县路政员、乡监管员、村护路员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落实日常巡查制度,清理路面堆积物、边坡整理。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时处置路基沉陷、损毁、路面坑槽等病害,定期检测桥隧。“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养护工程78453公里,改造危旧桥梁263座。

四、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各市县公安部门组织农村网格员、乡镇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发挥“两站两员”源头安全治理作用,查处农村道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超员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

2023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3.23万余次,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2.56万余次,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1.6万余次,营造农村交通安全良好氛围。今年,将针对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重点群体,节假日、民俗活动重要节点,利用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栏,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下一步,我厅按照您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各市县在规划设计阶段严格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选取农村公路技术等级进行建设,确保农村公路满足等级公路建设技术指标。二是系统总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验,加强管养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管养工作规范化。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平交路口、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持续实施村道安防工程300公里,危旧桥梁改造32座。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与公安、气象等部门联动,聚焦恶劣天气、事故多发的路段,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农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农用车违法载人问题,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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