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5019 | 信息分类: | |
发文机构: | 生成日期/有效期: | 2024-08-15 15:34:44 | |
发文字号: | 关键词: | ||
语种: | 信息格式: | ||
标 题: | 晋交建函〔2024〕31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20号建议的答复 | ||
晋交建函〔2024〕31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20号建议的答复
燕文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推进低空空域开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厅第一时间学习研究建议内容,并安排专人对接办理,电话沟通。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合理、有一定前瞻性,体现了对推动我省低空经济发展的关心重视。现将我厅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有关情况向您作一报告。
一、基本情况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通用航空是低空经济的主体或核心。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积极发展低空经济,加快通航示范省建设”。目前,全省低空经济发展和通航示范省建设工作由山西省国家通用航空业发展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省通航办),省交通厅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我厅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和通航示范省建设工作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通航示范省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厅积极协同对接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通航相关工作。
(一)研究推动全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我厅牵头推进全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具体包括了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中又包含了无人机的飞行服务和管理。目前我厅正在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对全国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时间安排,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一是加强现状摸底。我厅积极指导山西航产集团推进通航运控中心建设,健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对接,梳理现有12条短途运输航线、14个低空旅游起降点等临时空域以及13类通航应用场景的空域使用需求,持续深化空域分类管理、空域航线划设方案、低空目视航线网络构建等研究工作,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做深做细做实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学习研究。我厅配合省通航办深入研究走访全国改革试点省份(海南、四川、湖南、江西、安徽)了解情况,在组织架构、低空保障体系建设、航路航线申报等方面提炼经验,不断完善我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思路。三是加强主动对接。我厅主动对接中部地区空管协调委、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华北空管局,及时掌握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向和工作动态。另外,低空空域管理是由军方牵头负责,低空空域管理立法工作不属于地方政府职责范围。
(二)研究设立山西省通用航空业发展基金。
按照2023年8月4日金湘军省长在山西省国家通用航空业发展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安排,我厅高度重视,郭丙福厅长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组织工作专班,会同山西金控集团,根据《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深入研究,积极推进,扎实开展“设立山西省通用航空业发展基金”的各项工作。一是夯实基础,筑牢根基。深入研究分析基金设立必要性、可行性、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编制可行性调研报告,为编制基金设立方案中拟定基金总规模、首期出资、投资方向等提供依据支撑。二是超前推介,积蓄动能。精心筛选通航发展基金优质储备项目,组织召开基金募资推介会,向省属国有企业和通航民企充分展示山西通航的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为基金设立后募集社会资本打好基础。三是精谋细研,反复修订。积极探索、不断深入基金设立模式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先后召开7次专题研讨。并结合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政策导向等,修改基金名称并形成《山西省低空经济和通用航空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报审稿)》。2024年4月12日,通过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2024年4月18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基金拟定投资范围包括通航基础设施、市场运营以及无人机研发、制造、应用等领域,将为我省无人机产业、通航产业、低空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助力。
(三)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省领导批示,我厅迅速行动,为我省无人机应用和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提升政策领悟能力,组织专人赴民航山西监管局、民航山西空管分局进行业务对接,研究讨论无人机行业属地管理分工,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正文和解读材料;二是加强政策执行能力,致函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收集整理全省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现状、各部门相关规章及落实方案等,为进一步落实好《条例》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协助省政府开展管制空域划设需求提报工作,起草全省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划设通知代拟稿,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全省各市政府及省有关单位,与中部地区空管办及有关单位建立联系对接机制,根据省领导安排,组织开展配套软件专题培训,协调省各有关单位、各市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管制空域划设需求提报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通航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我省低空经济加速发展。一是细化深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案,加强与军民航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工作举措和实施路径。二是会同山西金控集团,按程序推进通航基金设立工作,持续做好通航基金项目的储备和筛选,为低空运营企业发展助力。三是开展对省内外无人机运行管理服务的调研工作,推动建设集飞行计划报备、空域申请、飞行监控、数据处理、飞行培训、维修保养等功能于一体的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实现我省无人机运行的数字化规范化管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