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25015 | 信息分类: | |
发文机构: | 生成日期/有效期: | 2024-08-15 15:31:58 | |
发文字号: | 关键词: | ||
语种: | 信息格式: | ||
标 题: | 晋交建函〔2024〕33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86号建议的答复 | ||
晋交建函〔2024〕33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86号建议的答复
李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环保要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是中肯的,对我厅相关工作的后续开展具有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厅对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决策部署,在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进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9至2021年我厅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共淘汰注销152836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完成淘汰目标数量的110.67%。2024年3月30日,省政府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我厅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在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晋交科技发〔2020〕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晋交科技函〔2023〕500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抛洒扬尘监管,强化货运源头监管,严查散装物料运输车未有效苫盖、违法装载、扬尘抛撒等行为,对源头装载单位实施责任倒查。开展对重点区域(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依法重处超载抛撒行为。加强治超站点货车管控力度,严禁未有效密闭运输措施的货车驶入公路。加强“互联网+监管”力度,整合优化现有治超监控、危险路段监控等信息监管资源,在重污染路段新增视频监控设施,实施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抛撒污染抓拍。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治超机构组织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排查,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对源头企业私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稽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我厅将积极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和相关单位一道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环保取得新的成效。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