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2725 | 信息分类: | |
发文机构: | 生成日期/有效期: | 2022-07-07 16:07 | |
发文字号: | 关键词: | ||
语种: | 信息格式: | ||
标 题: | 晋交建函〔2022〕24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05号建议的答复 | ||
晋交建函〔2022〕24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0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权艳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十四五”交通规划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向来支持市县政府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大力协助交城等市县申请国家及省级资金。
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十四五”期,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补助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分配。去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山西省“十四五”期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明确了补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要求,去年,我省建立了农村公路“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交城县符合条件的206公里农村公路已经纳入项目库,里程和投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下一年度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时,我厅将根据申报条件、交城县项目进展等情况统筹安排,力争最大限度政策支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受疫情防控影响,答复有所延迟,在此对您深表歉意。
感谢您对省政府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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