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8976 信息分类:
发文机构: 山西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22-10-21 08:10
发文字号: 晋政函〔2022〕94号 关键词:
语种: 信息格式: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晋政函〔2022〕94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晋交财发〔2022〕3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S46线K19+515处设置岚县收费站,位置:岚县东村镇赵朝舍村;K58+185处设置交楼申收费站,位置:兴县交楼申乡冯家沟村;K95+610处设置蔡家崖收费站,位置:兴县蔡家崖乡石楞则村;K100+200处设置兴县西收费站,位置:兴县高家村镇西坪村。

  二、该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19〕126号),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乙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货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车型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减免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三、该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收取车辆通行费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