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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97554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构: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17-03-13 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语种: 中文 信息格式: 文本
标  题: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8〕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7〕4号)要求,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个方面的内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yst.shan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3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663003)。

一、概述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实求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

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水平,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置和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

为切实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厅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厅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按照《条例》要求,根据我厅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组成人员,指导、协调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高效开展。

(二)加强基础建设,推进规范运行。

一是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继续加强省厅门户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省厅制发的各类文件以及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据《山西交通网管理办法》《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

(三)加强培训交流,拓宽公开渠道。

由厅办公室、厅人事处、厅工会、厅信息中心牵头,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交流座谈会等,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切实有效的推行。同时不断整合交通运输各类资源,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传统门户网站以及纸质媒体的基础上,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努力向社会提供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政府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在山西交通网公开政府信息58342条(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类信息在线服务(行政许可事项)53539条,占91.76%;公众互动(厅长信箱、网络信访)179条,占0.31%;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占0.01%;其他各类政府信息4620件,占7.92%。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作用,2016年度厅机关召开新闻通气会两次,一次就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新三减”优惠政策进行解读,一次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农村旅游公路建设进行情况介绍。

厅机关党委在党务公开工作方面积极拓展手机短信平台作用,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党建短信1017余人次。厅信息中心和厅新闻中心在多次交通运输重大事项上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全年运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2条。厅新闻中心开通“山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微信公众信息378条。这些新型的政务公开载体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厅政务公开的普及性、多样性和便民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政府规章清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18号)要求,对涉及我厅的《山西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山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办法》《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五部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厅提出保留两部、废止两部、修改一部的清理意见,已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送。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权力清单中行政审批等事项提出取消下放和对行政职权提出调整意见的函》要求,结合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对厅权力清单提出了取消3项、增加1项行政权力的调整意见,已报送省审改办。

(三)加强政策和信息解读。省厅高度重视政策解读以及政府信息解读工作。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和微博平台、新闻发布会以及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电话平台,就对重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等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和相关重要信息,由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应的解读和回应方案,确保公众及时获得有效信息,树立交通运输良好形象。

其中,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在去年“三减两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出台了 “新三减”的多套优惠政策,并于2016年5月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新三减”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同时,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旅游景区交通设施,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确保“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运用委托购买、统贷分还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农村旅游公路,于2016年9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农村旅游公路建设政策进行解读,充分调动各市县政府积极性,解决景区通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全省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向全国旅游强省目标迈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拓展和充实公开渠道信息。认真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公布交通运输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交通运输工作情况。2016年,省厅进行在线访谈2次,分别就发展智慧交通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以及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在山西的实践与思考等问题与公众进行交流互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党建短信1017余人次,运用政务微博发布微博信息122条;“山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公众信息378条。极大提高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公开的影响面。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年办理省委社情民意办及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转办的涉及高速公路通车(收费)项目建设、对我省交通运输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等方面事项28件,全部按时回应,并有多件办理事项得到省委社情民意办的肯定。

(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有效运行。

1.圆满完成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决策部署,我厅制定了《进驻省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方案》和《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实施方案》,省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3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窗口已于6月13日全面开始受理办理各项审批事项,我厅也成为全省首批进驻厅局中率先正式运行的政府职能部门,交通运输窗口运转顺利,

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603件。其中,超限运输许可8898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491件,涉路施工许可142件、海事业务36件、交通质监业务11件,综合业务25件。同时,在各地市设置的17个远程政务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43936件。

2.落实和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第二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根据文件决定,我厅相应的取消了“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认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审批事项。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3号)决定,我厅将“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资质认定”受理条件中需申请人提供的“审计财务报表”予以取消。下一步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规范,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七)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降低行政成本,交通运输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进行了详细公开。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已详细说明了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认真落实了省财政厅要求,对年度预算和决算进行了仔细编制,并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厅根据《条例》及《厅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方式及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方便了公众申请,确保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科学有效运行。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信息、高速公路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等问题,均按规定进行了有效回复,并得到申请人肯定。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山西交通网共受理公众咨询179件,内容主要涉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展、超限超载标准、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客运班线管理和出租车运营、交通运输执法改革等方面,年内全部办结。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收到公民行政复议申请事项1件,内容涉及第三人从事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省际包车客运的许可事项。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决定。无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出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与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以及日新月异的交通运输发展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厅门户网站的架构和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板块更加清晰和丰富,公众互动性良好。省厅门户网站的架构和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良好互动,需要进一步升级和完善。

二是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具有厅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于其他厅直单位;厅机关及厅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于基层厅属单位。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更新不及时。

三是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分处室和单位按照省厅要求按部就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未能与时俱进,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主动作为和创新意识能力不足。

2017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改进工作流程和方法,积极创新,全面深入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1.与时俱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紧跟交通运输系统业务新需求,对厅直单位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步实现公开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化。没有条件的厅直单位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等公开形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新闻媒体,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2.逐步探索,扎实做好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为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部门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我厅制定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提出“梳理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便民利民事项清单、简化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创新规范公共服务方式、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七项具体任务,并就《方案》落实对具体承办单位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从群众、企业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企业着想,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在“方便办事、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4个方面拟推出14条便民利企具体措施,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当好先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到利民、便民。

3.加大力度,组织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落实的效率和质量。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时间比,加强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入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通过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切实有效地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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