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来源: 时间: 2026-05-27
组织拟订水路运输相关政策、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海事行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和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通航水域和封闭水域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航道、港口、渡口、码头的维护和船舶登记、船员管理、水上交通管制、应急救助等工作;承担船舶污染、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指导工作;承担全省港航监督、船舶(含渔船)及水上浮动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审核工作;指导全省地方海事和水路运政业务工作;参与水运管理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承担业务相关领域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米娟
办公电话:0351-466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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