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8〕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12号)要求,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个方面的内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yst.shan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3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663007)。
一、概述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的要求,不断完善厅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人员。根据厅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人员,指导、协调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8年我厅正式启动省厅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并于2018年9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改版后的网站主要由四大频道组成:“政务公开”、“交通资讯”、“便民服务”、“互动交流”;重新梳理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符合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了依申请公开功能,实现网上在线申请;权责清单功能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统一平台管理;满足了交通运输部对交通行业网站的要求,完善了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栏目的建设。
(三)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审查发布。我厅制定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管理,以厅门户网站为平台和窗口,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权威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突出利企便民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资源集约共享,不断推动厅门户网站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和创新发展。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省厅制发的各类文件以及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据我厅相关保密制度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3461条(次)。网站公开政府类信息在线服务(行政许可事项)66256条,占79.38%。其他类政府信息17205条,占比20.62%;其中,概况类信息10777条,占比62.64%,政务动态信息5628条,占比32.71%,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00条,占比4.65%。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政策解读。省厅高度重视政策解读以及政府信息解读工作。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和微博平台、新闻发布会以及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电话平台,由各业务部门制定政策解读和回应方案,确保公众及时获得有效信息,树立交通运输良好形象。2018年在厅门户网站上开展在线访谈3期,就公众关心的道路运输问题、“四好农村路”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和水上交通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回应。
(二)公开平台建设。我厅认真调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以及全国其他省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网站建设情况,结合国家、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2018年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全面提升了我厅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作用,以厅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辅以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厅“山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微信公众信息44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1条。政务新媒体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多样性和便民性。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我厅认真研究太原市万柏林区等4家试点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进情况和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经验做法,2019年重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今年我厅再次取消行政审批1项、下放3项。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含全省其他18个办证厅点)全年受理办理审批事项66256件,全部限时办结,无投诉事项。
(二)对标先进省份做法,大幅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将我厅49个审批事项由原来的总承诺办理时限由1092天压减至674天,压缩幅度为38%,304个前置申请材料再精减72件,精减幅度为2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共享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要求,将我厅审批事项中可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全部予以取消,并及时修订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推进我厅4项省级固定投资项目纳入并联审批平台。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职能部门责任机制的实施细则、审批清单和办理流程图。全面清理精简“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将保留的4项中介服务事项录入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统一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彻底清除了“红顶中介”的存在空间。
(四)继续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我厅的6项相关事项的配套措施于2018年11月10日正式实施,其他5项事项清单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已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举措,进一步减少了企业开办时间。
(五)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在线”网办工作。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今年底省本级85%的审批事项全程网办的目标要求,我厅组织进行了审批系统功能的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在技术要求上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出证等功能,2018年底前我厅49个审批事项中44项可实现全程网办,达到89%。积极推行了“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全年“全程在线”网办数量5949件。
(六)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我厅认真落实了省财政厅要求,对2018年度预算和决算进行了仔细编制,并按照要求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降低行政成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进行了详细公开。
(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等。我厅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和“公共交通领域”等栏目,将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服务信息、招标投标类信息、重大设计变更类信息、施工类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类信息、竣工类有关信息和公共交通领域的有关政策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厅根据《条例》及《厅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方式及程序》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了公众申请,确保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科学有效运行。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按规定进行了回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厅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政务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厅政务微信和厅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也运行良好,提升了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和便民性。同时,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之间的结合、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需进一步完善。
我们将继续按照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程序,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1.推进政策解读向通俗化转变。推动转变以往文字解读为主的政策解读方式,向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转变,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2.加强互动交流回应。推动厅长信箱、网络信访、网上咨询等互动交流类栏目建设,完善回应机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高标准、高效率限时办复,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3.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交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全面提升我厅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