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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海事局(山西省航运管理局、山西省船舶检验局)
书记、局长
刘清平
访谈主题: 全力保障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访谈嘉宾: 山西省地方海事局(山西省航运管理局、山西省船舶检验局)   书记、局长   刘清平
访谈时间: 2018-11-14
访谈状态: 已结束
访谈简介: 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融入交通强国战略布局,坚持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快推进实现海事航运治理现代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海事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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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山西省地方海事局(山西省航运管理局、山西省船舶检验局),书记、局长刘请平,请他来介绍山西水路运输行业持续保持稳定的实事情况。刘局长,您好!
[刘清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做客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主持人]请刘局长介绍一下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工作?
[刘清平]近年来,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海事航运系统以“三化”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这一中心,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治理能力建设,全力推进海事航运事业发展。2017年,全省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157.79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134.53万人公里,同比增长10.95%和8.98%;完成货运量20.16万吨,货物周转量1046.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0.09%和27.14%。水上交通连续13年未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海事监管与航运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紧紧围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认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和“反三违”等专项行动。2017年全省采取各市县检查、交叉检查、省局督查的方式,出动检查(督查)组319个,执法人员2877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37项,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修订了《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完成了“山西省水上安全应急搜救技术研究”,全省共开展实战应急演练19次。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健全了《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台帐》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人台帐》,加强了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实现了企业责任制挂牌“全覆盖”。深入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共组织宣传教育活动86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二是着力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扎实推进水运工程建设,东寨等26个码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黄河老牛湾至龙口段(山西段)、黄河三门峡库区(山西段)航运建设工程、汾河二库航运工程、重点水域便民交通码头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黄河万家寨老牛湾客运码头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100万元。扎实推进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污染综合防治,与省交通环保站合作开展了“水路交通污染防治与应急方案课题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全面完成了船舶与码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水运市场秩序,对全省42户水路运输经营者及所属的249艘营运船舶逐一进行核查,实现了核查“全覆盖”,治理非法违法水路经营者6户,不合格船舶8艘,保证了良好的水运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船舶检验管理,2017年检验船舶317艘,其中合格301艘,合格率95%,对不合格船舶强制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发证,从源头上杜绝了低质量船舶进入市场。三是不断加强法治海事建设。积极配合省政府修订了《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适用的范围,健全完善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厘清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审批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营造“六最”环境,完善了海事航运行政审批政务指南。2017年,省局共受理行政许可项目93件,全部按时办结。四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省海事航运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三基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六个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执法人员、文明船舶、文明船员、文明渡口(码头)等先进典型,全系统的文明形象进一步提升。
[主持人]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未来发展机遇?
[刘清平]总体来看,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三五”后三年,将是山西省水路运输发展重要的钻石机遇期、综合优势转化期、积蓄能量释放期、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期。一是全面实施国家战略是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最重要的战略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二是在新常态下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是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最有利的现实机遇,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要求我们必须从解决市场“有没有”转移到解决供给“好不好”,更加注重补齐水运基础设施短板,更加注重提升山西省水路运输服务品质,更加注重山西省水路运输装备提档升级,更加注重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创造水运企业良性发展的有利环境,特别是要在调整结构、转型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与效率上下功夫,增强航道、码头、船舶等航运要素有效供给能力,实现山西省水路运输供给与经济发展需求在新条件下的对接与平衡;三是国家对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关怀支持是山西省水路运输发展最宝贵的直接机遇。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全面锻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推进山西水路运输由一种方式独立发展向与大交通融合发展,由水路运输孤立发展向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新阶段,是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山西水运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山西水运行业的具体体现。
[主持人]面对新形势,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努力方向?
[刘清平]面对新的形势,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融入交通强国战略布局,坚持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快推进实现海事航运治理现代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一是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创新海事航运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形成符合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的山西海事航运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航道法》、《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省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山西海事航运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之更加适应我省海事航运事业发展。二是按照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水路交通运输的需要。建设黄河老牛湾至龙口段(山西段)、黄河小浪底库区老鸦石至三门峡库区(山西段)和汾河二库航运建设工程,新增138公里航道工程,新增和扩建港口码头29个;加快内河库湖区重点水域便民交通码头建设,安排建设100客位客运码头30个;继续推进渡口码头改造工程完成56个。使全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水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水上出行需求。三是按照“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要求,加快建设智慧海事。要坚持智慧发展,全面增强运用信息化引领内河航运现代化的能力,早日建成山西省水路交通运行监测系统,实现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化监管“全覆盖”,推动海事航运管理的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科学管理转变,实现海事航运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推动水运绿色发展。强化科技进步与创新,注重发展新技术船舶,大幅提高船型标准化率。积极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力推进船舶与码头防污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强化内河船员环保意识,提升水路交通污染防治水平。五是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新要求,加强干部队伍人才建设。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充分利用“结对子”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平台,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重点加强水运工程人才、船舶检验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六是按照“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加强法治海事建设。要不断完善水路交通运输地方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切实加强海事航运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全行业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大力推进信用管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构建海事航运依法行政体系。